在衢州市的医疗领域,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病历已成为医院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诊疗效率,还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科研提供了宝贵的数据支持,这一便捷之举也悄然引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子病历中的患者隐私保护。
问题提出:在衢州地区,如何平衡电子病历的广泛应用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确保患者在享受数字化医疗服务的同时,其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或泄露?
回答:医疗机构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电子病历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仅授权医护人员因诊疗需要可访问相关数据,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实行“最小必要”原则,即只提供完成诊疗任务所必需的信息,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增强全体医护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确保从源头杜绝隐私泄露风险。
对于患者而言,他们应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即了解自己的病历信息将被如何使用,并有权在特定情况下限制或拒绝他人访问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便捷的途径让患者查阅、更正其电子病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衢州这样的城市,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在推进医疗信息化的同时,构建起坚实的隐私保护网,让技术进步惠及每一位患者,而不侵犯其最基本的人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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