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日常运营中,除了医护人员外,还活跃着一群特殊角色——患者及家属的“代言人”,即班长,他们通常由患者或家属推选,负责与医院沟通、协调,以解决医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当医疗纠纷发生时,班长的角色和责任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问题提出:在医疗纠纷中,班长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虽然班长并非直接提供诊疗服务的人员,但其作为患者一方的代表,在参与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若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损害扩大或证据灭失等后果,可能被视为“共同侵权”,班长在特定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避免法律风险,班长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仅在合法范围内协助患者与医院沟通,医院也应加强对班长的培训与指导,明确其职责范围与行为规范,确保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班长在医疗纠纷中的角色虽非“主角”,但其行为却能对纠纷的解决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是班长还是医院,都应充分认识到这一角色的法律责任与重要性,以促进和谐、公正的医疗环境建设。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