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医疗时代,丽水市某医院因全面推行电子病历系统而备受瞩目,这一创新举措在提升医疗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患者隐私保护的讨论,问题在于:如何在确保医疗信息准确无误地记录与分享的同时,有效维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回答这一问题,需从法律与伦理双重角度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在收集、使用、存储、加工、传输患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取得患者明确同意,丽水医院在实施电子病历前,已通过院内公告、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形式,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说明了电子病历的用途、保密措施及可能涉及的隐私风险,确保了患者知情权与同意权的实现。
技术层面,医院采用了高强度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电子病历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医护人员才能访问特定患者的病历信息,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与安全审计,以应对可能的数据泄露风险。
更重要的是,丽水医院还建立了患者隐私投诉与处理机制,一旦发现隐私泄露或不当使用情况,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依据医院规定及法律法规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同时向患者致歉并采取补救措施。
丽水医院在推进电子病历的同时,通过法律合规、技术保障与机制建设三管齐下,有效平衡了医疗效率提升与患者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这不仅是对“电子病历”时代的一次成功探索,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医疗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示范。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