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中,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涉及患者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尤为突出,作为医院的医学法律顾问,我深知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同时,也需考虑公众对公共卫生安全的知情权。
在某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防止疫情扩散,相关部门要求医院公开部分患者信息,这直接触及了患者的隐私权,如何在不侵犯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公共利益需要时,经患者同意后公开相关信息,可借鉴国际经验,如设立“去标识化”处理技术,确保公开信息不直接关联到特定个体。
平衡患者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需法律、技术、伦理多管齐下,在常州这样的城市中,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医护人员法律意识、以及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隐私,我们可以在维护患者权益与公共利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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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医疗纠纷中,平衡患者隐私与公众知情权需谨慎考量法律与人道精神。
在常州医疗纠纷中,平衡患者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挑战在于寻找既保护个人尊严又促进公共健康的智慧之举。
在常州医疗纠纷中,平衡患者隐私与公众知情权需谨慎考量法律与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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