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疗纠纷中的知情同意边界,谁应承担未充分告知的后果?

在泰州市某医院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例中,患者李某因病入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严重后果,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此案引发了关于“知情同意”原则在医疗实践中的边界问题探讨。

泰州医疗纠纷中的知情同意边界,谁应承担未充分告知的后果?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泰州地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遵循“充分告知、患者自主决定”的原则,何为“充分”,何为“未充分”,在具体个案中往往难以界定。

在此案例中,法院最终裁定医院虽已履行告知义务,但因沟通方式不当、信息传达不全面,导致患者及家属未能充分理解手术风险,医院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这一裁决强调了医疗过程中信息透明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医务人员在告知过程中需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确保患者及其家属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即将进行的医疗措施及其潜在风险。

此案不仅对泰州地区的医疗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也为全国范围内“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提供了参考,它提醒我们,在快速发展的医疗技术背后,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决策的理性与合法性同样不容忽视,通过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务人员告知能力,可以进一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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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5-03-29 16:14 回复

    泰州医疗纠纷中,未充分告知的后果应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共同承担。

  •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5-04-17 09:11 回复

    泰州医疗纠纷中,未充分告知的后果应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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