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因棋类活动引发的医疗纠纷,一位患者因在院内下棋时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送医,家属认为医院应负全责,理由是医院未及时阻止其进行可能诱发疾病的棋类活动,这起事件却引发了关于“患者自主权”与“医疗机构责任”的深刻思考。
从医学法律的角度看,患者享有自主决定其医疗行为的权利,包括选择是否参与棋类活动,但同时,医疗机构也需承担起保障患者安全的责任,这要求我们在提供医疗服务时,不仅要关注患者的生理健康,更要关注其心理健康与行为安全。
对于这起事件,医院虽无直接阻止患者下棋的义务,但可采取更为积极的预防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提供紧急医疗设备等,对有潜在健康风险的患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教育和风险告知也是必要的。
棋类活动虽能陶冶情操,但若因之引发医疗纠纷,则需医患双方共同反思与努力,医疗机构应加强健康宣教与风险防控,而患者也应理性参与活动,避免因一时之“棋”而酿成大错,在医患共守的“棋局”中,唯有相互理解与尊重,方能共绘和谐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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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步不慎,医患之局需以沟通为桥、理解作灯,破冰前行方能共解困境。
棋步不慎,医患之局需以沟通为桥、理解作灯,双方坦诚相待方能破除误解与隔阂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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