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左市,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纠纷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因“知情同意”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作为医院的医学法律顾问,我深知在医疗过程中,确保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并同意治疗方案的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仍存在一些误区。
误区一:“口头同意即有效”
部分医护人员认为,只要患者或其家属口头表示同意,即可视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患者的知情同意情况,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任何涉及治疗方案的决定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误区二:“简单说明即足够”
有些医护人员认为,只需向患者简单介绍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就已尽到告知义务,但实际上,这种“蜻蜓点水”式的说明往往不够详尽,导致患者对治疗方案缺乏全面了解,正确的做法是,医护人员应详细解释治疗方案、预期效果、潜在风险及替代方案等,确保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并自主做出决定。
误区三:“家属同意即代表患者”
在涉及成年患者的治疗中,有时会出现仅由家属代为决定的情况,这忽视了患者本人的意愿和自主权,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患者因健康原因无法表达意愿(如昏迷、严重认知障碍),否则应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在涉及重大治疗决策时,应同时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并确保患者本人也了解并同意治疗方案。
在崇左的医疗环境中,确保“知情同意”的准确执行是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医护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确保每一次医疗行为都能在充分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保障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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