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等公共场所,突发医疗事件时有发生,如心脏病发作、晕厥等,此时商场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急救措施及法律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商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急救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提供初步救治。
实际操作中常面临挑战,商场急救员在实施急救时若出现不当操作导致患者二次伤害,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这需明确区分“好心做坏事”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界限,前者因不可抗力或技术限制造成损害,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后者则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商场在急救过程中涉及患者隐私保护问题,如需紧急呼叫120并告知患者情况,需确保信息不泄露给无关第三方,患者苏醒后的知情同意权也需尊重,应详细告知所采取的急救措施及可能的风险。
商场在提供医疗急救时,需在法律责任与实际操作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确保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又要避免因不当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这需要管理者、急救员及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以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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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设置医疗急救站,需平衡法律责任与实际操作需求,既要确保合规性减少风险暴露;又得考虑实际操作的便捷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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