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火车站不仅是人们出行的枢纽,也是各种紧急情况可能发生的场所,作为医院的医学法律顾问,我时常被问及关于在火车站站台发生医疗紧急情况时的法律责任与应对措施,一个常被忽视的盲区是,当非医疗人员在站台对突发疾病的旅客进行初步救助时,其法律地位与责任界定往往模糊不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火车站站台这一特殊环境下,若非专业人员实施不当救助,可能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引发次生伤害,此时法律责任如何界定便成了一个问题。
建议火车站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并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鼓励并指导非专业人员在必要时进行初步的、不涉及专业操作的救助措施,如呼叫120、维持秩序等,以减少因无知而导致的法律风险与安全隐患,在紧急与爱心之间找到平衡点,让每一次“伸手”都成为温暖而安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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