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某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纠纷中,患者因突发疾病被送入急诊室,但因病情复杂,医院在未获得家属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紧急手术,术后,患者家属对手术效果不满,并质疑医院是否越过了“紧急救治”的法律边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为“紧急救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同时也对医院在实施过程中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提出了高要求。
在昆山案例中,医院在未获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手术,虽然出于救人的目的,但若未能妥善处理后续的沟通与解释工作,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医院在实施“紧急救治”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合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及时告知病情及治疗方案,以减少误解和纠纷。
“紧急救治”虽是救死扶伤的体现,但也需在法律框架内谨慎操作,确保医患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昆山此案例也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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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医疗纠纷揭示了紧急救治中法律边界的模糊与重要性,需平衡患者安全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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