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医疗时代,新余市作为江西省的一座新兴城市,其医疗机构正加速向电子病历系统转型,这一变革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尤其是关于电子病历保存期限的界定问题。
根据最新医疗法规,患者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应与纸质病历保持一致,通常为患者最后一次就诊后至少15年,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患者权益,便于未来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取证,在实际操作中,新余市部分医院面临存储空间限制和技术更新换代的问题,导致电子病历的长期保存成为难题。
为解决这一困境,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优化电子病历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采用云存储技术作为长期保存方案,并要求医院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云服务提供商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该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医院内部应建立严格的电子病历管理机制,包括定期备份、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等措施,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新余市还计划开展针对医务人员的电子病历管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电子病历丢失或篡改风险。
新余市在电子病历保存期限的界定上,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建设并举,旨在平衡医疗发展需求与患者权益保护,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发表评论
新余医疗改革中,电子病历保存期限的界定成为法律迷思焦点,如何平衡患者隐私与信息共享需求是关键。
新余医疗法规中电子病历保存期限的界定,挑战着隐私保护与资源管理的法律平衡。
新余医疗改革中,电子病历保存期限的界定成为法律迷思焦点:如何在保障患者隐私与促进信息共享间找到平衡点?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