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安这座城市,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医疗纠纷案件频发,一个常被忽视却又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如何平衡患者隐私权与医疗信息公开的关系?
患者隐私权是基本人权之一,它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诊疗过程等严格保密,防止泄露,这不仅是对患者的尊重,也是法律的要求,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为了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往往需要调阅患者的病历资料、影像资料等,这又可能触及患者隐私的边界。
如何在广安乃至全国范围内,找到这个微妙的平衡点呢?
应明确医疗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下的信息披露,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而对于一般医疗纠纷中的信息查询,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在必要时查询与纠纷直接相关的信息,且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
加强医患沟通,建立信任桥梁,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减少纠纷的关键,医疗机构应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信息查询的必要性、范围和目的,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强化法律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违反患者隐私权的行为,应依法严惩;通过行业内部的自律机制,如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在广安这座城市,平衡患者隐私权与医疗信息公开的探索仍在继续,但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就一定能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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