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一个常被探讨的伦理议题是:当患者因各种原因无法自主决策时,谁应成为其医疗决策的“代理”?若以“国王”的隐喻来探讨,我们不禁要问:在医疗的“王国”里,是医生、家属还是社会本身,拥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患者处于昏迷、植物状态或未成年等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时,应优先考虑其近亲属的意愿,但这一过程中,医生的专业判断同样至关重要,理想的决策模式是构建一个以患者最佳利益为中心的“圆桌会议”,其中医生提供专业意见,家属表达情感关切,同时尊重患者的既往意愿和价值观。
在这个“医疗王国”中,没有绝对的“国王”,只有基于尊重、理解和协作的共治,当“国王”的特权与医疗伦理相遇,我们应铭记的是:每一次医疗决策的背后,都是对生命尊严的守护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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