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醴陵市,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权益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尤其是涉及知情同意的纠纷日益增多,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某患者在未充分了解手术风险及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基于对某医生的信任接受了手术,术后出现并发症,随后患者家属以医院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为由提起诉讼。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这里的“说明”不仅指口头告知,还应包括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使患者能够理解并作出选择,医院在本案中未能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和解释,导致患者对手术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构成医疗过失。
醴陵市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也对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有具体要求。《醴陵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医疗告知制度,确保患者及其家属在接受治疗前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醴陵市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时,需特别注意知情同意的法律规定和地方性要求,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告知程序等措施,减少因知情同意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风险,这不仅是对患者权益的尊重,也是医疗机构自身合法合规运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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