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纠纷也时有发生,知情同意”问题尤为突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前应充分了解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具体实践中,如何界定“充分了解”的边界,以及医生在紧急情况下是否可以绕过患者直接决策,成为法律与医学交叉的难点。
天津某医院曾因一名心脏病患者未签署心脏搭桥手术同意书而引发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因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而承担责任,此案提醒我们,虽然“知情同意”原则旨在保护患者自主权,但医生在紧急情况下应依据法律法规灵活处理,确保患者安全的同时,也要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法律风险,明确“知情同意”的法律边界,既需法律条文的细化,也需医患双方的理解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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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纠纷中,知情同意的法律边界在于确保患者充分了解治疗风险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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