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鄂州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中,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涉及患者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尤为突出,作为医院的医学法律顾问,我深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必须谨慎而细致。
患者隐私权是基本人权之一,它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不被泄露,而公众知情权则是指公众有权了解与自身健康相关的医疗信息,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鄂州的某次医疗纠纷中,一名患者因手术失败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患者家属要求公开医院诊疗过程以明辨是非,而医院则担心此举会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在此情况下,我建议采用“有限度公开”原则,即仅公开与纠纷直接相关的、非个人隐私的、对公众健康有警示意义的医疗信息,对患者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处理。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既保障了患者的隐私权,又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实现了两者之间的微妙平衡,这也提醒我们,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应始终秉持人文关怀与法治精神,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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