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儋州市某医院,一位患者因病情复杂,医生在未充分告知治疗方案风险及替代方案的情况下,进行了某项高风险手术,术后患者恢复不佳,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失,要求赔偿,此案涉及患者对医疗信息的知情同意权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及签字,在此案例中,医院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对手术风险及替代方案缺乏了解,从而引发纠纷。
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确保在实施任何高风险医疗行为前,充分、详细地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相关信息,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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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医疗纠纷中,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界定需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确保信息透明、理解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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