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医疗纠纷中,如何界定紧急救治的合法边界?

在梧州市的医疗环境中,时常会遇到因紧急情况需进行紧急救治的情形,如何界定“紧急救治”的合法边界,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为“紧急救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

梧州医疗纠纷中,如何界定紧急救治的合法边界?

某日,一名在梧州市街头突然倒地的患者被送往医院,因无法联系到其家属且情况危急,医生决定进行紧急手术,若术后患者出现不良后果,其家属认为医院未经同意擅自手术属侵权行为,此时医院需提供证据证明该手术属于“紧急救治”,且已按照规定程序批准执行。

在梧州市的医疗实践中,“紧急救治”的合法边界需严格界定,既要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又要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相关阅读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