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昌市,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权益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中“知情同意”的问题日益凸显,作为医院的医学法律顾问,我深知这一环节在法律与伦理上的重要性。
问题提出:在临床实践中,如何界定医生在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风险时的“充分性”?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实验性治疗时,如何确保患者或其家属在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回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同意,对于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明确了“充分性”的法律依据,在许昌市,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会依据此法条判断医生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
对于实验性治疗等特殊情况,医生需提供更详尽的资料,包括治疗的风险、成功率、替代方案等,并确保患者或其家属在充分知情后做出选择,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患者的尊重和保护。
在许昌市医疗环境中,“知情同意”的边界在于医生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患者能够理解的方式,全面、准确地提供了必要信息,并获得了患者的有效同意,这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医患信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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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昌市医疗纠纷中,知情同意的法律边界涉及患者权利与医生责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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