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医疗时代,吉林省各大医院纷纷迈入电子病历的普及与应用行列,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诊疗效率,还为患者就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随着电子病历的广泛应用,其法律效应及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医患双方争议的新焦点。
问题提出:在吉林地区,当患者因电子病历的错误或篡改而引发医疗纠纷时,如何界定医院方的责任?
回答解析:根据《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机构应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若因技术故障、人为操作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电子病历内容错误、丢失、被篡改,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吉林的实际情况而言,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电子病历的生成、存储、传输及访问权限的管理情况,以及医院是否采取了足够的技术措施防止数据篡改和非法访问。
患者也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害与电子病历错误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吉林,医患双方常需通过司法鉴定或专家辅助人制度来判定电子病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而明确责任归属。
电子病历虽为医疗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支撑,但其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在吉林乃至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法规体系与监督机制,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确保技术安全与患者权益并重,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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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疗纠纷新解,电子病历在法律之眼下透明化处理,科技助力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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