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尤其是在像大连这样的城市,随着医疗信息化的推进,患者隐私保护与医院信息公开之间的界限变得愈发模糊,如何在这两者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是医学法律顾问必须深思的问题。
患者隐私权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医疗机构的员工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这不仅关乎患者的尊严,也是维护医患信任的基础,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其信息公开对于提升公众健康意识、预防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对于控制疫情扩散至关重要。
在大连的医疗实践中,我们观察到,通过制定严格的隐私保护政策和操作规程,如设立专门的隐私保护官、加强员工培训、采用加密技术保护电子病历等措施,可以在确保患者隐私不受侵犯的同时,实现必要的信息公开,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如设立患者咨询热线、开展医患沟通会等,也是增进双方理解和信任的有效途径。
大连乃至全国的医疗机构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应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既要保护好患者的隐私权,又要履行好信息公开的义务,力求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既合法又合理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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