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医疗纠纷中的知情同意权,患者与医者的法律界限何在?

在张家港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中,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纠纷也时有发生,其中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问题尤为突出,知情同意权是患者基于尊严和自主决定其接受医疗措施的权利,是医患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张家港医疗纠纷中的知情同意权,患者与医者的法律界限何在?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在现实中,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或对病情的恐惧,往往难以做出理性的决定,医者应如何平衡患者的知情权与治疗需要?

以张家港某医院为例,一患者在未充分了解手术风险的情况下接受了手术,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医院因未尽到充分的说明义务而被判定承担相应责任,此案不仅提醒了医者在诊疗过程中需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也强调了患者教育的重要性。

在处理此类医疗纠纷时,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医疗机构承担未尽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也是缓解医患矛盾的关键。

在张家港乃至全国的医疗环境中,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生命尊严的守护,医患双方应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基于信任与理解的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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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5-02-08 02:27 回复

    在张家港医疗纠纷中,知情同意权的界限在于患者应享有充分信息权以做出决策的自由与医者需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平衡。

  •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5-04-10 02:26 回复

    张家港医疗纠纷揭示了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界定患者与医者法律界限在于信息透明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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