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远乡村,当患者病情突发而无法立即送往医院时,乡道上的紧急救治行为成为了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在乡道上,如何界定“紧急情况”以及“经批准”的合法性,成为了一个法律盲区。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乡村医疗机构应建立紧急救治预案,明确乡道上的紧急救治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合法地采取救治措施,患者或其近亲属在事后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手续的补办,以避免因程序不完整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乡村居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在乡道上接受紧急救治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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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道上的紧急救治行为,需符合医疗规范并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实施方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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