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医疗时代,营口市各大医院纷纷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以提升诊疗效率与患者管理,这一技术革新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问题在于:电子病历的不可篡改性如何保障患者隐私权与医疗纠纷中的证据效力?
回答:电子病历作为医疗活动的重要记录,其不可篡改性为患者隐私提供了坚实的保护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病历应具备与纸质病历同等的法律效力,且必须经过患者授权方可访问或使用,在医疗纠纷中,一旦涉及争议,电子病历的原始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成为关键证据,有效避免了纸质病历可能出现的涂改、伪造等问题,确保了医疗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营口市医疗机构在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同时,应强化对医护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确保患者隐私权不受侵犯,并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的备份与恢复机制,以应对可能的技术风险,方能充分利用科技红利,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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